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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3 SH
通策医疗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公开竞买物业的公告
2018-01-06 00:00:00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18-006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公开竞买物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资子公司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公开竞买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        3#楼。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16层,建筑面积为25480.67平方米,        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70720489.00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完成本物业竞买后,用于口腔医院建设经营的相关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双方为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口腔”)与宁波市海曙区新星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新星股份”)。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新星股份注册资本为14909.496800万元。2、本次交易事项为以公开竞买的方式购买新星股份物业资产,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70720489.00 元,标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3#楼。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16层,建筑面积为25480.67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15233.1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0247.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4.65平方米。购该物业含车位220个,其中有产权车位65个。    3、2018年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公开竞买物业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此次公司公开竞买物业发表独立意见,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宁波市海曙区新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330203MA2AEL0Q6B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518弄    2、除本次交易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2017年 12月 31 日,交易对方总资产 99,417,219.73 元人民币,净资产 101,883,018.26 元人民币,2017 年营业收入 33,442,499.38 元人民币,本年收益 31,715,454.56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在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3#楼,建筑总层数为16层,建筑面积 为25480.67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15233.1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0247.48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4.65平方米。购该物业含车位220个,其中有产权车 位65个。该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浙(2017)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权第0059754号。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2、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    3、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用地。    4、该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5、该房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肆拾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0年11月20 日止)。    6、该房屋装修情况为毛坯房。    7、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壹亿元购房款(含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转为购房款)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抵押注销手续。双方约定甲方办结房屋抵押注销手续的次日完成房屋网签合同,在完成房屋网签合同的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8、该房屋不存在租赁的情况。    9、房屋存在设计变更结构改造情况。由原酒店设计变更为商业办公楼。    10、该房屋已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待装修后可投入正常使用。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宁波市海曙区新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330203MA2AEL0Q6B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518弄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赵玲玲    证件号码:91330200784303666F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93弄1-1号    (二)合同主要条款    1、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税费缴纳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小写)¥17072048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零柒拾贰万零肆佰捌拾玖元整。    (2)在2018年1月3日,乙方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小写)¥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小写)¥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自动转为预付房款。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二笔购房款人民币(小写)¥7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该笔购房款人民币(小写)¥7000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用于甲方归还银行贷款资金。    (4)余款(小写)¥70720489.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零柒拾贰万零肆佰捌 拾玖元整,由甲、乙双方办理完购房网签手续后,余款打入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同时办理交房验收。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即解禁该账户,余款转入甲方账户。    2、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违约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合同房屋总价款为基数,按日计付补偿金与赔偿金。其中:逾期天数在十日以内的,补偿金比例为日千分之一点五;逾期天数超过十日的,补偿金比例为日千分之三;逾期天数超过三十日的,并须以本合同总价款为基数,加付15%的赔偿金,且买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违约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合同房屋总价款为基数,按日计付补偿金与赔偿金。其中:逾期天数在十日以内的,补偿金比例为日千分之一点五;逾期天数超过十日的,补偿金比例为日千分之三;逾期天数超过三十日的,并须以本合同总价款为基数,加付15%的赔偿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及乙方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竞买物业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宁波口腔受让此次交易标的之后,后续将作为宁波口腔医院总院投入使用,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竞买物业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口腔整体受让位于壹都文化广场3#楼的商业办公用房后,后续将作为宁波口 腔医院总院投入使用,以改善宁波口腔医院就医环境,提升医院经营能力,增加的经营场所也利于口腔医疗经营及业务的稳定发展。该物业位于海曙西城区重点发展区域,集高端住宅区、商务、商业、医疗、教学、区政府等重点发展业态,同时也为宁波市民提供更好的口腔医疗服务。 七、备案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房屋买卖合同。 3、竞买邀请函及公证书。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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